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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我单位体检与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报到时间:2025年6月12日 8:00。
(二)体检报到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五一路院区)健康体检部。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时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须携带1张一寸白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身份证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日上午需保持空腹,勿饮水或进食,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
4.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山西省眼科医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政策咨询: 0351-8286893
监督电话: 0351-8286766
山西省眼科医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笔试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岗位 备注 1 2401503049 许皓月 女 专技1 2 2401501815 冯鑫潼 女 专技1 3 2401502949 庞少芳 女 专技1 4 2401501301 李小豪 女 专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