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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动员会

时间:2014-01-02 供稿:纪检监察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1230日下午,我院在11楼会议厅召开全院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动员会,全院在职人员参会,会议由纪检书记刘大庆主持。

会上,院党委书记阎明广宣读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贾亚丁院长对我院贯彻落实“九不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将此项规定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将之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他强调,各科室要把贯彻落实“九不准”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郝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