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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时间:2025-05-14 供稿:人事科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姓名

专技1

5614603603115

白柳

专技1

5614603603025

李静

专技2

5614603603221

赵瑞青

专技3

2114601600824

秘晨

专技3

2114605702322

王晨静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5月15日(上午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100号山西省眼科医院行政楼6楼人事科。

三、复审要求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351-8286893 


   山西省眼科医院 

2025年5月14日